重大利好!會計人抓緊時間學習!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年第33號

政策原文如下:(節選)
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六、本公告第一條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條至第五條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趾jP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第二條和第六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第一條自2020年2月1日起廢止。
小規模自開專票請務必注意這3點:
(一)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三)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12月31日前,取消抄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19〕19號)一文決定:除了特定納稅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稅發票抄報稅,改由納稅人對開票數據進行確認。


按附件的進度安排表,這項工作將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也就是說,最晚在今年12月31日前,納稅人申報將改為對開票數據進行確認。
一、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現沒有納稅人識別號,不能報銷!

根據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二、收到發票,品名是辦公用品等籠統的名稱,沒有具體明細不能報銷!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三、收到發票帶的清單,是自行用A4紙打印的不能報銷!
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帶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出來的,不要拿去報銷。
四、發票與實際業務不吻合,比如你買的是茶葉,開的卻是辦公用品不能報銷!
取得商品跟你開具的發票不一樣,涉嫌虛開發票,這樣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五、收到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是否存在應該填寫發票備注欄但是未填寫的發票,如:取得的裝修費發票、施工費發票、房屋租金發票等等。
六、收到發票章蓋的不規范的發票,不能報銷!
是否存在蓋章錯誤(蓋得財務章或者是公章)、蓋章模糊、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等。遇到這種情況,必須退回。

七、成品油發票沒有這三個字不能報銷!
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貨開具紅字發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銷項負數”。普通發票(卷式)無此要求。
八、成品油發票“單位欄”、“數量”欄填錯不能報銷!
明確表示,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同時,第二十一條也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九、成品油發票不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的不能報銷!
第一條就明確規定,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
十、沒有購物,直接虛開發票不能報銷?。ㄍ耆撻_發票)
這樣的費用發票不僅不能報銷,還涉嫌犯罪額。
十一、發票稅率選擇錯誤的不能報銷!
會計人收到發票后,首先要檢查發票稅率是否開具正確,尤其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比如住宿費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開成了免稅的稅率。
發票稅率開錯就是不合格發票,不能報銷,也不能作為扣稅憑證。
十二、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明確表示: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并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向綜服企業開具備注欄內注明“代辦退稅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
十三、向甲方購物,通過甲方介紹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開具發票。(接受第三方開發票)
十四、收到一張印有舊版發票監制章的出租車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第 41號公告《關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2018年12月31日后舊版監制章的發票不能繼續使用。
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上海市稅務局”。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
十五、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報銷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要有“簡稱”,同時“簡稱”還得對,才算合規的發票。
1.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沒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說明發票不是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不能收!
2.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出現類似“*運輸服務*+“不動產”這樣的錯誤,即使稅率一樣,也是不合規發票;出現“*紙制品*+”服裝”的這樣的錯誤,也屬于不合規的發票,都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稅前扣除!因此要求大家對稅收分類編碼表有一定掌握才行!

劃下重點!
會計在收到發票的時候一定要重點檢查7個方面!
一、發票有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二、稅率適用是不是對的?
三、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是不是相符?
四、籠統的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五、發票章蓋的不規范的一律不行!
六、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買了一些簽字筆、筆記本和書架什么的。發票上必須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才行!
七、開具培訓會議清單,必須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