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公司銷售廢舊電腦,但是我們單位營業范圍就是咨詢服務公司,營業執照范圍沒有銷售貨物,能不能開發票呢?有沒有風險?
公司最近處理二手的辦公電腦,要開票做銷售,但是公司的營業執照上的范圍就是廣告設計等相關服務,并沒有銷售,能不能自行開發票呢?開了有沒有什么風險?
其實現在這個問題還比較常見,一個公司偶發點經營范圍外的業務非常正常。比如銷售自己使用的廢舊電腦、出租自己閑置的房產、轉售了自己公司的水電、借錢給其他公司收取了利息等等。
事實上,單就稅務管理上,截止到目前沒有任何明確規定超經營范圍發生的業務不允許開具發票的文件。
相反,《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而且我們還都很清楚,發票開具的精神就是符合真實業務,也就是說,你如果實際提供了應稅行為,就應該如實開票納稅,營業執照的范圍不構成對是否開票是否納稅的本質問題的阻礙。不能說我沒有這個經營范圍,就不讓我開票,不納稅了。
各地其實也有一些執行口徑的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解答政策組發言材料:"一般納稅人發生超出稅務登記范圍業務,是自開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內蒙古:納稅人的經營業務日趨多元化,在主營范圍以外也會發生其他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經營活動。所以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不受其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限制,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湖北: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營業執照范圍,工商部門不予變更營業執照范圍的,納稅人可自行開具發票。
甘肅: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分以下兩種情況:
(1)臨時性業務,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用發票的建議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2)經常性業務: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票的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江蘇:我單位發生一項不在經營范圍內的業務,請問這個該怎么開票,去稅務局大廳代開還是自己開?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及《增值稅發票開具使用指南》(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因此,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國家有明令禁止銷售的外,即使超出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也應當據實開具發票。
我們可以看到,各地稅務局的態度還是比較明確,那就是發生了真實的應稅行為,就必須開票納稅。這也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必須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相符。
稅務局做不了工商局的主,其實你實際發生了應稅行為,就應該申報納稅,當然也需要給購買方開具發票,相反如果你因此說開不了發票,報不了稅反而是有漏稅風險。
1、企業臨時發生一些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沒有的業務,但業務是真實發生的,首先咨詢一下當地稅務局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流程,如果沒有,建議可以直接自行開具發票申報納稅。
2、經常發生的業務應及時到工商管理部門變更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當然這與“超經營范圍”可否開具發票無必然關聯,就算你變更不了也應該按時開票納稅。
但是,企業不能長期超經營范圍進行經營活動,不管稅務怎么規定,經常性業務都應該進行工商登記變更。
1、無法在開票系統開具相應稅率的發票
如果你發生了經營范圍外的業務打算自行開具發票,但是開票系統沒有這個業務對于的稅率,比如銷售廢舊電腦,開票系統無法選擇13%的稅率,那么你還必須帶盤去重新發行一下,當然服務商是否給你發行可能還會看稅局是否做了稅種和品名核定。
2、開出發票后申報出現異常
現在開票系統其實基本所有稅率你都可以選擇開具,自行開發票其實還是基本可以開出來。
但是,稅務局會每個企業核定稅種和征收品目,這個東西有些地方可能設置了和納稅申報表的邏輯檢查。
比如一個小規模納稅人,其本身經營范圍就是廣告相關服務,稅務局核定的增值稅征收品目就是廣告服務,并沒有核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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