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作為上市公司
捐贈支出
是必須嚴格的按規定進行
賬務和稅務處理的
作為會計
我們當然也得學習一下

企業捐贈支出涉稅及會計分錄
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第(八)款明確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告2021年第18號))1.如果按規定視同銷售(一般計稅方法),其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2.如果按規定視同銷售(簡易計稅方法和免增值稅),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四號)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span>【例】允許扣除的三年時限,從次年開始。例如2021年度“限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能稅前扣除的部分,可以結轉至2022、2023、2024年度扣除,最長是在2024年度扣除,如再不能稅前扣除的話,2021年度未能扣除的部分就無法稅前扣除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strong>【提醒】需要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規定:(1)接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以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捐贈額;(2)接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以其公允價值確認捐贈額。捐贈方在向公益性群眾團體、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時,應當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接受捐贈方不得向其開具捐贈票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實施的股權捐贈,應按規定視同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入額以企業所捐贈股權取得時的歷史成本確定。前款所稱的股權,是指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股權、上市公司股票等。第二條規定,企業實施股權捐贈后,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并依此按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在所得稅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會團體接受股權捐贈后,應按照捐贈企業提供的股權歷史成本開具捐贈票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規定:企業在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用等相關支出,凡納入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費用未納入公益性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企業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例】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物質的時間與實際捐贈時間很接近,那么公益性社會組織一般會按照購買價格確認捐贈額;如果企業生產產品捐贈,那么公益性社會組織一般會按照最近其對外銷售價格(不是建議零售價格)確認捐贈額。企業所得稅按照月度或者季度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已體現在利潤總額中,可在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時全額扣除。A公司(一般納稅人)2020年將自產貨物用于捐贈,成本80萬元,已抵扣進項10萬元,公允價值100萬元,當年會計利潤500萬元,不考慮特殊情況
一、用于非公益性捐贈
1、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93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000
2、企業所得稅處理
(1)視同銷售
同時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
A1050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
A105000 納稅調整明細表:第30行“(十七)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于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后,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若第1列≥第2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若第1列<第2列,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的絕對值。另外A105070 《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計入本年損益的公益性捐贈以外的其他捐贈支出金額,包括該支出已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0行“(十七)其他”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000A1050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00 納稅調整明細表:第30行“(十七)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于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后,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若第1列≥第2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若第1列<第2列,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的絕對值。另外A105070 《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計入本年損益的公益性捐贈以外的其他捐贈支出金額,包括該支出已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0行“(十七)其他”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可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贈額53萬: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會計處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額) 10000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 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
A1050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00 納稅調整明細表:第30行“(十七)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于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后,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若第1列≥第2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若第1列<第2列,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第1-2列金額的絕對值。另外A105070 《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計入本年損益的公益性捐贈以外的其他捐贈支出金額,包括該支出已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0行“(十七)其他”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公益性捐贈注意事項
一、找準捐贈渠道
企業和個人如果是通過公益性組織進行捐贈的,要注意公益性組織是否具有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財政部、稅務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部門分別聯合公布名單。
根據規定,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有效期為三年。納稅人在進行捐贈時,要注意判斷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稅前扣除資格是否在有效期內。
二、取得捐贈票據
企業或個人向外捐贈時,要及時取得捐贈票據。按照規定,捐贈人應憑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監(?。┲频墓媸聵I捐贈票據進行稅前扣除。
個人發生公益捐贈時,不能及時取得捐贈票據的,可暫憑公益捐贈的銀行支付憑證,進行稅前扣除,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公益捐贈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個人應在捐贈之日起90日內,向扣繳義務人補充提供捐贈票據。如果未按規定提供捐贈票據的,扣繳義務人應在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納稅人可以憑匯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進行相應扣除。
三、計算扣除金額
為支持公益事業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系列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政策。按照扣除的幅度范圍,稅前扣除區分為“限額扣除”與“全額扣除”。納稅人在計算可稅前扣除金額時,須計算準確。
“限額扣除”的規定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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